近期25屆專利獎公示后,部分知識產權行業從業人員以“獲獎專利的專利代理機構“名義自稱是”專利獎項目的輔導機構”,對于廣大專利權人造成混淆,對此,我們從專業的角度說明如下,避免廣大專利權人區別對待。
“專利代理”是專利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進行專利申請的專利代理的行為,主要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
而“專利獎”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聯合主辦的評獎項目(活動),已經成功舉辦25屆,主要依據是專利質量、技術先進性、專利運用與保護、社會意義四個維度進行評價,主要依據《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和申報通知。
所以“專利代理”完全不同于“專利獎申報服務”,兩者的依據不同,申報方式完全不同,請大家注意避免混淆,避免陷入被擦邊球的宣傳。
提請廣大專利權人如果需要辨別是不是專利獎的輔導機構依據的是,可以讓其提供“專利獎的申報服務合同和申報書等文件”等材料予以證明,無法提供的,均屬于虛假宣傳,請廣大客戶和發明人謹防上當受騙。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