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后距離下證時間長,但從我國授權發明專利來看,我國專利申請數量成上升趨勢,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科技創新能力,代表企業的發明成果。
雖然發明專利申請的風險比較大,但企業也是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才進行申請的。發明專利一旦申請,要想進行主動修改必須在收到實質審查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修改。
那么,申請發明能給申請人帶來什么呢?首先,拿到證書后專利權人就有了跟同行競爭的籌碼,在市場中占有率增加,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如果發明人還在猶豫時,被他人進行申請了,那么自己的勞動成果將付諸東流,并且自己不可以使用此項科研成果,從而侵犯他人權利,得不償失
發明人認為現在市場沒有需求,申請只會白白浪費資金,看看市場行情在做決定,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今日市場可能不需要,但日后不代表該專利沒有用途,在市場多元化趨勢的今天,機遇是無時無刻的,小型企業完全可以到得專利的新發明搶占大型企業的市場,很可能有人愿意支付專利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