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專利資助資金申報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創新驅動發展的引導作用,進一步促進我國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和樞紐城市建設,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發出通告,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要求積極申報專利資助資金,不斷加大專利創造工作力度。專注醫藥生物大健康領域專利布局與專利申請的科沃園為大家貼心整理了廣東省市專利補貼政策,僅供大家參考!
廣東省各個下轄市的專利資助政策
一、廣州市(一)國內(包括港澳臺)發明專利授權后對專利權人的資助:對職務發明專利,資助4,300元/件;對非職務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件;獲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繳的發明專利,資助850元/件。對首次獲發明專利的,增加資助2,000元;對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增加資助1,300元/件。
(二)國外發明專利授權后對專利權人的資助:獲得美國、日本、英國、歐盟等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的,資助40,000元/件;獲得“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的,資助20,000元/件;獲得其他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的,資助10,000元/件。每件專利資助總額不超過80,000元。發明專利(包括港澳臺) 已獲國家費用減繳的發明專利 通過PCT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國外) 國外發明專利(美、日、英、歐) 國外發明專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 國外發明專利(其他國家)
|
發明專利(包括港澳臺) |
已獲國家費用減繳的發明專利 |
通過PCT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國外) |
國外發明專利(美、日、英、歐) |
國外發明專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 |
國外發明專利(其他國家) |
職務 |
4,300 |
850 |
10,000 |
40,000 |
20,000 |
10,000 |
非職務 |
2,500 |
850 |
5,000 |
40,000 |
20,000 |
10,000 |
注:首次獲國內發明專利的,增加資助2,000元;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增加資助1,300元/件;每件國外發明專利授權后對專利權人的資助總額不超過80,000元。 |
注:首次獲國內發明專利的,增加資助2,000元;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增加資助1,300元/件;每件國外發明專利授權后對專利權人的資助總額不超過80,000元。
(五)對發明專利授權大戶的資助:對上一年度發明專利授權20件以上的專利權人給予獎勵性資助30,000元,并按等增級數,每增加20件,增加資助30,000元。對曾經獲得上述資助的專利權人,當年再次申請該項資助的,只對上一年度發明專利授權量減去已獲資助年份的最高授權量的增量部分按上述標準給予資助。
(六)對專利代理機構的資助:代理我市發明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的,資助500元/件。1.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準),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后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 權局專利局批準費用減緩,并低于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2.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準),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托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后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3.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后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發明專利申請并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對該機構每件資助1000元,但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4.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在取得境外發明專利證書后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準辦理。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后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臺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深圳商標代理機構、外地商標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后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標境外申請并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后,對該機構每件資助500元,但代理續展的不再資助。計算機軟件開發完成后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并在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件資助600元。
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后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300元。國內發明專利(含港澳臺地區)每件資助1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3000元;外觀專利每件資助2000元;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每件資助1000元。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國家或地區取得的發明專利每件支持3萬元,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的發明專利(含授權)每件支持2萬元;同一國際發明專利最多支持2個國家或地區申請。
單位申請的每件資助8000元,個人申請的每件資助5000元。
(二)國外發明專利美國、日本、歐洲國家或歐盟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30000元,其他國家每件資助20000元;同一項發明創造在2個以上國家授予專利權的,僅資助2個國家的專利申請費用。
(三)每個單位每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一)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500元;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1000元;國內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后每件資助3000元(獲國 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緩的,職務發明每件資助1000元,非職務發明每件資助500元),獲得授權后每件再資助12000元。
(二)獲美國、日本、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0元;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港澳臺除外)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5000元;獲得港澳臺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2000元。同一項技術方案最多資助2個境外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授權。
(三)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境外發明專利,國際初審報告顯示要求保護的發明創造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每件資助15000元。第二條同一單位中國發明專利申請超過30件的,每件資助1000元;超過50件的,每件資助1200元;超過100件,每件資助1500元;超過200件,每件資助2000元。申請量的確認以取得發明專利實審通知書為準。
第三條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給予專利權人5000元資助。同一單位中國發明專利授權超過20件的,每件資助6000元;超過50件的,每件資助8000元。
第四條中國發明專利授權后的第四至六年年費,每件資助當年年費的50%。
第五條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PCT專利國際申請,按每件5000元給予資助。獲得美國、日本、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萬元;獲得其他國家及地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3萬元。同一項發明專利被多個國家或地區授予專利權的,最多資助兩個國家或地區。
第六條代理機構代理的中國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每件資助1000元。代理的中國發明專利授權超過20件的,每件資助1200元;超過50件的,每件資助1500元;超過100件的,每件資助2000元。
第七條代理機構代理的中國發明專利申請超過50件的,每件資助1000元;超過100件的,每件資助2000元。代理量的確認以取得發明專利實審通知書為準。
第八條上年度新設立專利代理機構,一次性資助20萬元。新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的分支機構,一次性資助10萬元。(一)國內發明專利進入實審,且沒有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緩的,每件資助0.3萬元,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緩的,每件資助0.1萬元或者0.05萬元,資助金額不超過申請費和審查費的實際發生額。
(二)國內發明專利取得專利證書后,每件資助1萬元。
(三)國內發明專利第九年維持有效狀態的,每件資助0.5萬元。(一)獲得授權的美國、日本和歐盟國家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3萬元,其他國家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萬元;獲得授權的國外實用新型、工業品外觀設計專 利,每件資助0.5萬元;獲得授權的香港標準專利,每件資助0.2萬元;獲得授權的澳門發明專利,每件資助0.1萬元;同一件技術方案最多獲得國(境)外 2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專利授權資助。
(二)單位申請PCT專利的,每件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PCT專利的,每件資助0.5萬元。2、外國專利申請:發明專利5000元/件,每件專利只資助一個國家,同一個技術方案只資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