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主辦評選,主要授予為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組織,是廣東省在科技成果獎勵方面的最高榮譽。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于2000年9月11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61號頒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每年一屆,已成功舉辦23年。
近年來,隨著科技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國家對科技獎勵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廣東省作為我國經濟、科技發展的重要引擎,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提升科技獎勵質量水平!2022年,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了《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同時廢止《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61號)。
下面,筆者整理了關于《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幾點變化,以供大家了解!
一、重組科技獎勵體系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獎項調整的情況,分別對各獎種的獎勵條件和標準做了調整。新增設“突出貢獻獎”,將“自然科學類”改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類”改為“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類”改為“科技進步獎”,與國家科學技術獎相銜接。
二、精簡獎勵等級,授獎控量提質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進步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對做出特別重大的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者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獎。不再設置三等獎,對獎項等級進行了合理化限定。
三、調整科技獎勵對象
四、鼓勵社會力量設獎
五、完善評審相關制度
明確規定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度,除《辦法》中直接規定省、市兩級部分推薦單位外,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規定資格條件的專家、學者、組織機構也可提名。
附:新舊《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