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出臺情況。省知識產權局謝紅副局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制定背景、重要意義、基本內容、主要特點和下一步工作舉措等相關內容。
全國首個覆蓋專利全行業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出臺
謝紅副局長介紹,廣東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和選拔評定工作,早在2009年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先后在深圳和廣州開展了知識產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為了進一步擴大知識產權職稱評價惠及范圍,2013年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知識產權局聯合開展構建全省知識產權專利職稱評價機制相關工作。2017年12月29日,兩廳局聯合出臺《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正式啟動全省知識產權專利職稱評審工作。謝紅介紹,《條件》是全國第一個覆蓋專利全行業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對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的職稱評審標準、評審范圍和申報條件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闡述,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條件、學術成果條件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條件》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突出考察業績成果和實際貢獻,充分體現了更加靈活、科學和務實的人才評價標準。她表示,下一階段,省知識產權局將牢記中央對廣東工作提出的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重托,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全力做好知識產權專利職稱政策的宣講和發動工作,嚴格監督指導知識產權專利評審委員會和評委會辦公室依法依規做好知識產權專利職稱評審工作,充分體現職稱制度對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的激勵作用。
省人社廳專技處負責同志介紹,一是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今年兩會上強調了“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強起來靠創新,創新靠人才”。實施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是貫徹落實這一人才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迫切需要,是促進知識產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有力支撐。二是《資格條件》具有三個主要特點。第一,突出服務創新。將創新能力作為核心評價標準之一,新增創新活動和創新能力評價,調整“論文、著作”條件為“學術成果”條件,增加專利研究報告、發明專利等專業創新活動為評價要素,有效破除“唯論文”評價導向。第二,突出科學評價。強化市場評價要素,創新性地將行業影響和市場效益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專利高端人才職稱綠色通道,對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等5種類型的高層次專利人才,允許縮短年限申報或直接申報;注重量化型指標,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評價要素中約70%的評價指標為可量化評價指標。第三,突出分類指導。針對知識產權專利人才代理、審查、管理和情報分析等4個不同專業分類設置評價指標,評價指標體現了不同的專業特性和人才特點,實現干什么、評什么。
據了解,至2017年底,全省知識產權從業人員達3.4萬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員約1100人,服務業人員1.2萬人(其中執業專利代理人1899人),在知識產權試點示范或優勢企業中從事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逾2萬人,高校及科研機構中從事知識產權研究和運營轉化的人員近900人。根據人才招聘大數據統計分析,廣東也是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需求量和流入量最大的省份之一,人才隊伍發展和需求十分活躍。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將對穩定和壯大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增強知識產權從業者的職業歸屬感和榮譽感,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