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國務院頒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來,知識產權首次作為國家層面戰略提出,我國的專利申請量開始進入快車道,在專利申請量上迅速超越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和地區。2010年,中國年度專利申請量首次突破百萬件,達到122.2萬件,隨后幾年,我國的專利申請量保持雄踞世界榜首。根據最新統計,2017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為138.2萬件,同比增長14.2%,我國連續7年申請量位居世界首位[1]。雖然我國專利數量有了爆發式的增長,但我國的專利申請質量仍處在較低的水平,技術含量和市場價值高的專利較少,在關鍵產業和核心領域的專利占有率偏低[2]。
從當前國際形勢上看,發達國家創新性經濟發展步伐加快,專利質量及保護水平不斷提升,為發展中國家帶來新的挑戰。在國內層面,我國經濟發展進入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常態,改革進入深水區,供給側結構型改革任務艱巨,對創新水平和專利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對于企業來說,在未來競爭中,專利對于企業的重要性將會越來越突出。高質量的專利能夠全面保護企業的創新成果,從而保護企業在市場上的創新產品,贏得市場優勢,為企業帶來高額利潤。隨著未來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知識產權作為國際通行法則,如果沒有高價值的專利做支撐,勢必會遭遇大量知識產權壁壘,阻礙企業的國際化。對于高校或科研院所來說,其作為重要的創新主體,挖掘和培育高價值專利,將有力支撐我國經濟實現創新發展。可見,從國家宏觀發展形勢以及創新主體未來面臨的突出問題來看,高價值專利的培育將勢在必行。
“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萬仞之深。”對于高價值專利的培育和篩選工作,首當其沖面臨的問題是要明確高價值專利的定義以及受制因素,這是高價值專利培育目標確定、培育路徑選擇以及后續高價值專利篩選以及培育結果評價的基礎。本文通過對高價值專利的內涵進行剖析,并對高價值專利的受制因素進行探究,希望能對高價值專利的培育和篩選工作提供有意義的參考。專利的價值有多種實現方式,有學者認為專利價值包括直接經濟價值和間接經濟價值,而直接經濟價值則包括了專利的使用價值、專利的交易價值、專利的擔保價值,而間接經濟價值則又包括了專利的戰略價值[4]。由于專利本身是一種商業工具,從工具角度來看,專利具有工具價值和非工具價值兩個層面。對于企業而言,專利應當是能夠帶來商業價值的資產。專利可以像其他商業工具一樣,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這就是專利的工具價值。當然,專利還可以為企業彰顯技術實力和影響力,為發明人帶來聲譽和社會地位,這些都屬于專利的非工具價值范疇。
而對專利的工具價值而言,其主要體現為商業價值,其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專利權本身產生的商業價值,一是專利文件記載的發明技術方案的應用所產生的商業價值,兩者屬于不同的概念。即使專利權利完全喪失,其記載的發明應用仍有可能具有商業價值。有時候發明技術方案的應用不能帶來商業價值,但其專利權卻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如在跨國企業的專利并購中,很多技術上非常先進但當前沒有實際應用的“超前”專利估值是很高的。本文重點關注專利權的商業價值,在專利權有效的情況下,也會關注其發明技術方案的應用所帶來的商業價值。
1.2 高價值專利的分析維度專利價值共包括技術、法律、市場、戰略、經濟五個維度,以下分別從上述五個維度對高價值專利的內涵來進行剖析。
1,技術價值2,法律價值
專利權是法律意義上的一種私權,專利的法律價值是專利權能夠存在并發揮價值的根基,是專利技術價值以及市場價值的保障,失去法律保護外衣的專利將如無殼之蛋、無土之木。權利要求穩定性、保護強度、不可規避性和侵權可判定性是衡量法律價值的重要方面。在申請專利之前,如果從經濟評價的角度得出結論認為此專利申請具有很高的價值,但是如果沒有最終獲得專利權,那就無法達到所預計的經濟價值。可見,專利權利的法律保護堅實程度是一件專利技術實現其真正價值的保障,是專利價值一票否決的因素。3,市場價值
對于企業而言,在獲取和運用專利權的策略制定中,經濟效益是其直接驅動力,因此,專利的市場價值與其所能產生的經濟效益有直接關系。市場價值又可分為現有市場價值和未來市場價值,當前或預期未來能在市場上應用并因此獲得主導地位、競爭優勢和/或巨額收益的專利,均屬于真正現實意義上的高市場價值專利。從與技術價值和法律價值之間的關系上看,高市場價值的專利技術須同時具備技術價值和法律價值,其中技術價值是基礎,法律價值是保障。4,戰略價值
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時,專利申請主要來自研發項目中細微創新點的一般性保護,絕大多數是研發過程中的慣性使然,并未賦予其明確的戰略考量。然而,當前國內外一些知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也越來越多地認識到[5][6],高價值專利要么能夠用于較強的攻擊和威脅競爭對手,要么能用于構筑牢固的技術壁壘,要么能作為重要的談判籌碼,或者兼而有之。因此,在專利申請時,基于一定戰略考量,在某技術領域布局基本專利和核心專利,或者為了應對競爭對手而在核心專利周圍布置的具備組合價值或戰略價值的鉗制專利,這些專利除了具備基本的技術價值和法律價值之外,還具有極高的戰略價值,屬于高戰略價值專利。5,經濟價值
如前所述,專利的市場價值是企業在制定專利戰略時的直接驅動力,而專利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卻往往難以衡量。本文認為,專利的經濟價值可以用專利直接變成的現金流來衡量。高經濟價值的專利一方面包括了大部分的高市場價值專利,另一方面包括了在專利質押、專利作價入股或專利轉讓許可等專利交易和運營過程中體現出高價格的其他專利。可見,專利的經濟價值與市場價值有一定程度的交叉,由于專利權人不作為、法律環境或戰略時機考慮等因素,高市場價值并不必然體現高經濟價值。
1.3 高價值專利的定義高價值專利培育受到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主要可分為培育環境、培育人員、培育資源三個維度。培育環境包括創新主體的外部政策環境以及內部環境;培育人員包括發明人、專利代理人及專利審查員等;培育資源包括資金投入、情報資源、信息化平臺等。以下將進一步對上述受制因素進行詳細分析,以全面揭示高價值專利培育的影響因素。
2.1 培育環境如果將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類比為一個生態環境,則在這個生態環境中包括諸多要素,其中生態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到高價值專利培育的結果。在這個生態環境中,既包括外部政策環境,也包括創新主體內部制度環境,外部政策推動再結合創新主體內部良好的制度,兩者形成合力,將為高價值專利培育創造肥沃的土壤。
1.外部政策環境企業作為重要的創新主體,其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以及激勵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高價值專利培育成功與否的關鍵受制因素。創新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靈魂,企業創新的源動力來自于企業競爭力的提升、生產管理手段的改進[9],企業培育高價值專利培育必須圍繞企業創新來進行。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前者體現為綜合性的管理制度,主要體現為作為公司戰略重要組成部分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劃和知識產權管理總體制度;后者體現為專項的規范企業知識產權行為的管理制度[10]。
除了通常的管理制度以外,激勵制度也是高價值專利培育的另一影響因素。雖然說專利制度本身就具有促進和激勵創新的目的,但是這是相對于全社會整體而言,對于企業微觀層面,這種專利制度的激勵創新機制并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而需要進一步借助于企業內部的激勵措施。企業自身設立激勵制度才能更好的激發出研發人員的技術創新,而這也是高價值專利培育的源頭。
2.2 培育人員發明人能否提出有價值的技術方案,是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的源頭,這是至關重要的。對于發明人而言,首先是要選題正確,培育出有市場前景的技術,而后才能利用專利制度收取該技術的商品的溢價性收入。為了獲取技術價值較高的技術方案,發明人應該充分調研市場需求、了解技術的發展現狀及歷史脈絡、梳理其所在技術領域中亟需解決的技術問題或需要克服的技術障礙,并做出能夠促進技術進步的新的技術方案。其次,發明人也應加強學習,一方面要學習各種發明技法,例如TRIZ理論、頭腦風暴法等,在發明理論的指導下,發明會更有針對性,創造力能夠得到更好的發揮。另一方面,發明人要具備一定的知識產權基礎知識,掌握專利的新穎性和創造性的授權標準,以便在后續審查中間過程中能夠與代理人有效溝通[12]。
2,專利代理人發明人或申請人在提出創新的技術方案后,提交到專利代理人手中通常是原始的技術方案,發明人更多的是關注技術方案本身,技術交底書離一份合格的專利申請文件還有一定距離,代理人則需要在此基礎上進行提煉,運用法律思維將技術交底書撰寫成一份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此外,發明人和專利代理人所處的職業不同,導致兩者的職業習慣和思維模式也會存在較大差異,發明人更加關心解決技術問題的終極技術手段,并且聚焦到具體的實施例上,而代理人需要對具體實施例進行抽象提煉,從特定的應用場景中抽象出普遍性場景,從特定技術方案抽象出一般性問題,從而形成保護范圍最大的權利要求[13]。在專利代理人的工作中必須意識到這種思維差異,勤于與發明人進行溝通,共同形成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
3,專利審查員在專利申請文件遞交到專利局之后,后續更多的工作則在專利代理人和專利審查員之間完成。專利審查員通過對專利申請保護范圍與公眾利益之間進行平衡,審查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是否清楚、適度,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一系列專利法規定的授權條件。而對于審查員來說,首要重要的就是要具備端正的審查態度,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對每一份申請都要認真對待、一絲不茍,嚴格按照專利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員需要準確理解技術方案,進行充分全面的專利檢索,確保專利審查客觀、公正,同時也需要具備換位思考的能力,能夠從發明人和申請人的角度理解問題,進行充分的交流和溝通,從而能夠與專利代理人一道培育出高質量的專利權[14]。
2.3 培育資源從培育資源來看,在高價值專利培育中需要投入的必要的資金、知識產權信息化平臺建設以及情報資源的建設等方面。對于中小型企業,由于受到規模、技術方面的限制,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通常存在著粗放、管理架構不完善、知識產權質量不高等一系列問題,而通過知識產權信息化平臺,能夠規范化知識產權管理,從而提升知識產權管理質量,發揮出知識產權的重要價值[15]。另一方面,專利信息作為一種重要的企業競爭情報資源,在高價值專利培育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在企業研發選題時,通過專利信息了解當前技術現狀以及技術發展方向,避免企業重復研究。在專利申請前,通過專利檢索對新審查專利進行預評估,能夠極大提升專利申請質量。
結 論[14] 段麗斌. 從審查員角度談“如何確保審查質量”[A].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2013年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年會暨第四屆知識產權論壇論文匯編第二部分[C].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2013:7.
[15] 董莎,陳漢君. 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臺構建研究[J]. 電子知識產權,2017,(05):69-74.
作者簡介馬天旗(1908-),男,河南延津人,碩士,三級審查員,副處長,研究方向:專利審查、專利信息分析、專利挖掘、專利布局、高價值專利培育與篩選。
趙星(1983-),男,湖北荊門人,碩士,副研究員,高級咨詢師,研究方向:主要從事專利信息分析,知識產權咨詢研究方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