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將是中國政府今后一段時期擴大開放中的重大舉措之一。為了確保這一重大措施盡快落地,中國政府已經采取或者即將采取若干重大行動。本文作者對我國打出的這套保護知識產權的組合拳進行了深入分析,以饗讀者。
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今年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3月17日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該項決定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具有劃時代的戰略意義。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僅將原來分屬于三個行政部門主管的專利、商標和地理標志行政事務歸于一統,改變了同類事務分別管理的現狀;而且使之與世界各國所設立的知識產權行政機構的主流模式相一致。這種機構設置必定有利于實現“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最終目標。
完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如果不能有效突破“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瓶頸,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效果就難以得到提升。習近平主席主旨演講中針對性地提出了通過完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事實上,《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明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這樣的機構設置有利于知識產權市場綜合執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的知識產權。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就已經制定了一系列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并且一直得到比較好的施行。30多年來,在華外資企業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總體是滿意的。盡管如此,個別國家始終以雞蛋里挑骨頭的眼光尋找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瑕疵,以至于以知識產權名義挑起貿易磨擦。習近平主席再次強調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知識產權,展示了中國負責任有擔當的大國風采。同時也說明,中國政府愿意與任何國家政府合作,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強對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知識產權的保護。
總之,習近平主席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更高標準,為我國今后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在這一精神指引下,相信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將會做得更好,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