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值專利如今熱度非常高,爭議不斷。那么怎樣才算高價值的專利?
高價值專利自打一出生就伴隨著爭論,在大P看來,這就是一個無法準確定義的概念,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
首先我們要了解,專利權的本質是排他權,對于企業而言,專利應當是能夠帶來商業價值的資產。專利的價值主要由這么幾個方面體現:技術價值、法律價值、市場價值、戰略價值及經濟價值。
怎么才算高價值的專利?我們換個角度來看,一項非常先進的技術,具有高度不可替代性,順利通過專利授權后,發現因技術太過超前,目前市場根本無法推廣,只能束之高閣,可能十年后、二十年后公眾有了相應的意識,需求也上來了,才能推廣,這算高價值專利嗎?
或者,這項專利技術在市場上推廣順利,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對這個企業來說是一件高價值的專利,但他的競爭對手認可嗎?對手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搞掉它,一旦該專利被無效,專利權視為自始就不存在,那他還是不是一件高價值專利?
又或者,目前專利運營水平越來越高的情況下,相應的專利布局、專利戰略有了長足的發展,專利池、專利組合比比皆是。
在一個專利池中,除了核心專利,周圍有可能會設置一些與核心技術不太相關甚至相差甚遠,市場價值也不高的專利,只為了迷惑競爭對手、保護核心專利。我們能說這一件專利沒有價值嗎?
我們都知道專利的價值與生俱來,而從市場情況、企業需求、技術本身等許多方向上會體現出不同的價值所在。
追求專利的價值并充分體現其價值沒有錯。可還沒有完全理解專利的內涵、專利的作用前,就開始給專利框定了一個“高價值專利”的符號,是忽略了市場規律及專利的內涵的,這和之前各種政策補貼增量有什么區別呢?緣木求魚罷了。
依我看,應該換個說法,與其“高價值專利”,不如踏踏實實的想想怎么讓自己的專利發揮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