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區塊鏈技術改變了銀行業和金融業的運作方式,但是該新興技術也有可能應用到知識產權保護當中。區塊鏈技術實現了開放、分布式記賬,允許對信息和數據(包括數字資產)進行安全傳輸和記錄,而不需要中介。一旦記錄在案,任何給定“區塊”中的數據都不能被修改,除非在某些情況下征得大部分網絡節點的同意并對后續所有區塊進行修改。這些功能使區塊鏈技術應用于數字貨幣。此外,區塊鏈技術還為商標、版權和專利保護以及知識產權許可帶來裨益。以下是目前正在探索的一些用途。
創建知識產權及其所有權和首次使用的證據
區塊鏈可以為版權登記和商標注冊提供一種新的方式。由于區塊鏈不需要中介(例如美國專利商標局),并且可以創建不可變的、數字化的所有權證據,因此它們本身就可以用來證明所有權和記錄交易。雖然理論上,區塊鏈可能有一天會消除或減少人們對集中式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構的需求,但這種中央記錄庫的成果仍然能保留。
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版權所有權記錄對于保護圖像、音樂和軟件文件等數字藝術作品來說特別有價值。該技術的用途之一是允許作者、藝術家和類似的知識產權所有人跟蹤正在使用他們作品的人,這可以幫助他們確定授權機會,以優化其作品的商業價值。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使用區塊鏈技術來查看任何一件作品的所有權的完整鏈,包括任何許可、再許可和轉讓。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監測和跟蹤包含商業秘密的分散信息和數據。記錄一件作品,以便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跟蹤該作品,這給作者提供了一個真品數字證書,從而幫助第三方識別作品的作者,并幫助作者或內容所有人防止他人的侵權行為。區塊鏈技術還可以通過讓作者與用戶直接聯系來降低授權交易的成本。
區塊鏈技術甚至有助于專利申請和記錄專利所有權。美國以及許多其他國家均適用“在先申請”的專利制度,即發明權屬于第一個提交專利申請的人。使用區塊鏈技術,專利申請就好像被加上時間戳,以證明發明人/申請人是第一個提交申請的人。就提交任何專利申請之前已公開披露的發明而言,區塊鏈技術的時間戳可以(至少在美國)用作確認一年寬限期開始的日期,美國專利申請必須在一年的寬限期屆滿前提交。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對發明的任何披露都將有可能限制申請人在國際上尋求專利保護的能力。此外,一旦專利獲得授權,并且所有權發生改變,區塊鏈技術可以提供交易記錄,是記錄所有權的有效方式。
智能合約和許可
通過添加“智能合約”,區塊鏈技術增加了新功能,智能合約由添加到區塊鏈技術中有助于自動執行和實施合約條款的計算機編碼組成。合約的條款是預先編制的,以減少管理合約條款的負擔。智能合約為外部數據提供接口,并對這些數據進行處理,從而為在區塊鏈上記錄的交易提供便利條件。例如,編制的智能合約可以包含內容用戶的數據,包括付款功能和付款處理功能,以便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根據其內容的使用得到補償。智能合約可能會依據與產品銷售有關的數據索要使用費。未來智能合約的功能可能包括自動授予知識產權許可。
雖然區塊鏈技術為注冊專利和保護知識產權資產提供了新的平臺,但這種新型技術不太可能完全取代人們對法律分析人員和法律顧問的需求。數字記錄以及智能合約使靜態的、預先編制的功能成為可能。知識產權所有人還沒有能力依靠自動化或人工智能來解決在先技術等問題。此外,負責維護知識產權記錄的政府機構(例如美國專利商標局)可能在確定技術引用的范圍和時機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盡管存在這些限制,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流程可能很快將與如今的流程和實踐大不相同。毫無疑問,這個行業將被顛覆,這種顛覆將為知識產權所有人和知識產權的使用者帶來機遇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