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軟件申請專利的條件
1、涉及自動化技術處理過程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是把一個計算機程序輸入給公知的計算機,從而形成一種計算機控制的裝置或者計算機控制的生產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將計算機程序與計算機硬件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則該公知計算機與該計算機程序一起構成了用于工業過程控制的生產裝置或生產方法。
2、涉及計算機內部運行性能改進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涉及利用一個計算機程序改善公知計算機系統內部運行性能的方法,由于這種發明專利申請要解決的是技術問題,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計算機系統的內部運行性能而取得了技術效果,所以,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于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
3、涉及測量或測試計算機程序過程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是利用計算機程序來控制和/或執行某種測量或測試過程,由于這種發明專利申請要解決 的是技術問題,并能夠獲得技術效果,因此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于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
4、用于外部數據處理的軟件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是利用在公知計算機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對外部數據進行處理,以解決某個具體的技術問題,那么,由于它所處理的是技術問題,利用了技術手段,并能夠獲得技術效果,所以,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于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 這些程序與有關產品設備、計算機或測量裝置等結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技術方案,是可以授予專利權的。
深圳市2019年軟件專利申請補貼
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準),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后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對每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號為準),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托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后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