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專利獎配套獎勵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且擁有10件(含10件)以上有效專利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上一年度經國家、省、市認定為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培育、試點、示范市場的專業市場,按其獲得的獎勵金額50%予以配套補貼;對荔灣區內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給予落戶獎勵,對年度代理荔灣區專利申請量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授權有效發明專利并以該企業名義銷售該專利產品的企業高達55萬元獎勵;對獲得廣州市專利權質押融資補貼的企業,按其獲得市補貼金額30%予以配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