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聽上去神乎其神、玄之又玄的高科技標配武器,到底說的都是啥?還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咋就不一樣了?揭開專利的神秘面紗,這些專利到底在哪些方面有特權?
發明創造并不單單只發明專利
以往我們說發明或者發明創造的時候,以為只要是新發明出來的東西就叫發明創造。其實不然,發明創造指的是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個類型的創新都叫發明創造。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起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方法包括很多醫藥的配方、食品的配方,還有很多虛擬產品,不能直接用實物表示的,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是指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心的技術方案。這里多指產品。
外觀設計是指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行政、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發明、實用新型中的技術方案是指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征來體現的。例如,“一個自帶鞋油的皮鞋是在鞋跟挖一個孔,這就是技術方案,其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皮鞋自帶鞋油,技術手段是在鞋跟處挖一個孔,把鞋油放進去。”
授權難度不同。發明需要經過國家知識產權的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通過初步審查即可獲得專利權。
權利穩定性不同。由于發明專利是經過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才可以獲得授權,所以權利的穩定性相對來說,比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要穩定。
但是,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比較快,有利于產品快速上市搶占市場。但考慮到發明專利的穩定性,二者各有利弊,所以,很多人在申請時都采取兩個都申請的原則,即同時申請該專利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如果是產品的話),到時候實用新型專利一定會先取得,就可投入市場或者前期宣傳,等到發明專利也通過后需要下發證書后,需要發明人做一個選擇,二選一,然后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選擇哪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