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專利訴訟逐漸成為企業角逐國際市場的主戰場之一,美國專利訴訟以其嚴厲、高賠償額、程序復雜等特征令不少應訴者望而生畏。
最近,小米在美國因為自拍桿,成為了被告,被Deraltech公司向美國紐約南區法院提交了訴狀。Deraltech公司在發起訴訟前曾主動聯系小米,希望小米在美國為其旗下自拍桿支付高昂的相關許可費。小米公司以該自拍桿尚未在美國銷售為由,回絕了Deraltech公司許可費要求。
雖然,現在只是被提交了訴狀的狀態,并且從各方面資料和證據看來,這原告肯能是一名“專利海盜”。所以,要證明小米侵權,很難。但是,據10月8日消息,小米跌超4%,再創上市以來新低。
不僅僅是小米,近年中企在海外常常被訴侵權。
2016年6月,美國一家名叫Uniloc的公司起訴微信侵權,理由是微信的語音群聊、視頻群聊等功能侵犯其兩項與電話會議技術相關的專利,該公司要求微信立即中止這些功能。2018年7月,中興旗下智能手機和平板計算機產品的無線設備,早前被Maxell(麥克賽爾)公司控告專利侵權,雙方在美國德州特克薩卡納市展開訴訟。
2018年年初,PanOptis公司在美國法院德克薩斯起訴華為侵犯PanOptis公司的5項4G LTE專利。
被訴不代表不重視知識產權研發
在以往類似事件的相關報道中,很多人會將國內民族企業在海外被訴,等同于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研發不夠重視。其實二者不能劃等號,知識產權相比其他產權權利具有地域性的特點,即除非有國際條約或多邊、雙邊協議的特別約定,否則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于本國國境之內。知識產權中主要包括專利、著作權、商標、和商業秘密等具體權利。這其中,專利具有最為強烈的地域性。目前,尚不存在“世界專利權”,所以,專利申請人需要在每個國家單獨申請專利,才能獲得與享有在該國的專利權。因此,C國公民在C國合法獲得的專利權,如果沒有在A國另行申請并被授予專利,該專利在A國是無法直接受到保護的。并且,由于維持專利這類知識產權,需要每年向申請國繳納逐年遞增的專利維持費用(俗稱專利年費)。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只會在未來發展戰略市場國申請專利,以減少相專利維持費用開支。
就想上文提及到的中企,騰訊、小米、中興與華為都是我國在科技行業中的佼佼者,其專利申請并獲批準的專利件數都是科技公司中的領者。根據2013年的一份統計結果,華為在中國、美國、歐洲等國家和地區已經申請超過60700件次專利,其中無線通信領域近15300件次;華為在無線通信領域國際標準中擁有2204件次基本專利;LTE/EPC領域已經在ETSI上聲明865件基本專利,占全球該領域的15%,位列全球第一。
截止2018年4月,小米集團已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一萬六千多件,其中已有近四千多件專利獲得批準。在海外,小米集團也累計向各國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交專利申請九千余件,其中已有三千五百件獲得批準,得到授權。
中企已具備抵制專利海盜的能力
時至今日,在面對專利海盜一次次漫天要價后,中國企業在專利流氓案件中已經積累了相對豐富的經驗。以華為為例,2015年在對英國專利流氓UPI的戰斗中,華為也已經將費用大幅度減低,一定程度上遏制專利海盜流氓行徑。
世界各國政府對專利海盜行為也均作出了一定限制,以美國為例,美國于2015年“易趣案”中確立了限制專利海盜獲得禁令救濟的司法途徑。肯尼迪法官在本案裁判意見中表示:“對于那些持有專利技術但并不生產銷售專利產品,而是主要通過獲取許可使用費和賠償金的新型公司,禁令救濟成為了一種索要高額許可使用費或和解費的議價工具。當專利只是專利產品的一小部分時,全面的禁令救濟是不恰當的,不利于保護公共利益。此時,金錢救濟足以賠償侵權損失。”
如果產品在國外被訴,無論是專利侵權的民事訴訟還是“337調查”,一定要積極應訴。“在歐美發達國家,不應訴基本上就意味著敗訴。花幾百萬元律師費確實需要慎重,但如果放棄,被訴的產品就永遠不能出口到美國。”
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影響力與日劇增,中國企業的國際化力度已經在日益強大。要避免這些“專利流氓”和專利侵權的控訴,要更加完善的海外市場專利保護,中企想要攻城略地,投入研發申請專利保護和洽談專利授權,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